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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樣吵架能夠避免損害夫妻關系?婚戀交往應該遵循哪些原則?[圖]

        大眾健康網 2018-12-16 14:38 婚姻夫妻戀愛

        婚姻生活中,難免會有一些磕磕碰碰的情況會出現,畢竟,人們其實都是非常的不同的個體,都會有自己的脾氣,夫妻之間,有口技,會吵架是正常的,有的人會越吵越好,但有的人卻損傷感情,那么,怎樣吵架能夠避免損害夫妻關系?婚戀交往應該遵循哪些原則?

        怎樣吵架能夠避免損害夫妻關系?婚戀交往應該遵循哪些原則?(1)

        1、避免傷害夫妻關系

        一、夫妻間吵架難避免

        夫妻兩人,不僅性別不同,性格、觀念、習慣等亦互有差異。戀愛時,彼此還有機會掩飾;結了婚,朝夕相處,互動頻繁,大大小小的沖突是無法避免的。面對這些沖突時,若是大驚小怪,以為有了爭執就表示兩個人不適合在一起,這是一種錯誤。

        反之,若以為美滿的婚姻就是兩個人永遠不爭吵,所以在沖突時,只好極度的容忍,百般的委曲求全,以維持一個表面的和平狀態,這也是不正常的現象。

        事實上,夫妻應該以積極的角度來看吵架。“會”吵架的夫妻(即知道吵架的原則的人),兩人之間的感情會愈來愈好,而且吵架的次數也會愈來愈少。

        二、吵架是“角度”問題而不是“是非”問題

        夫妻吵架的主要原因是以為事情一定只有一個答案。吵架者的基本心態是“這件事一定是我對,我的另一半一定錯了。”問題是當兩個人都這樣想時,吵架就層出不窮了。

        “不會吵架”的人,在爭執的過程中卻極力的要駁倒對方,只要證明自己的“無誤”,結果反而兩敗俱傷。

        三、夫妻吵架應該“講情”而不是“講理”

        一般吵架的特征是爭理,所以拚命的抓住對方的語病,找出對方邏輯的缺陷,集中火力而攻之,讓對方沒有招架的余地。問題是“爭理”的過程中往往會“傷情”,贏了理往往使對方更對你沒有感情而已。夫妻之間的爭執用“交情”來處理,遠比用分析、辯論的吵架要有建設性。

        四、千萬不要在第三者面前吵架

        吵架者為了證實自己是對的,經常喜歡投訴局外的第三者,希望別人會支持他。而為了爭取較多的同情,就必須不斷的提到配偶的不是。這種在第三者前控訴配偶的習慣對夫妻之間的感情破壞性極大,夫妻之間必須竭力避免,否則受害的還是自己。

        “會”吵架的人只希望夫妻兩人能面對面的處理彼此之間的沖突,不愿在父母、朋友、同事面前吵,如此兩個人感情復原的可能性就可以提高。

        五、千萬不要贏

        夫妻吵架不管誰贏誰輸,事實上沒有贏者,雙方都是輸家。萬不得已吵架時,會吵架的人頂多只是“點”到為止,從來不想贏架。

        幾年前,美國有人研究受虐待的太太(AbusedWives),結果發現,挨打的太太們的共同特征是她們每次在吵架時都是吵贏先生的。而先生們既然無法在言詞上得到優越感或成就感,只好用拳頭來爭取了。可見吵贏了架不僅沒有實質上的好處,而且可能會招來毒打。

        會吵架的人,事事給對方留余地,讓對方有臺階可下,不會吵架的人卻時時想把對方趕盡殺絕。

        六、敘述事情的真相,不要加油添醋的形容自己的感覺

        吵架一定是事出有因。“會”吵架的人在吵架的過程中會集中在事情的敘述上,讓對方知道自己的狀況與需要;“不會”吵架的人卻喜歡夸大的表達自己在生氣,因此常用最偏激的形容詞來激怒對方。

        例如某個家庭主婦因為養育四個幼小的子女而無暇整理家務,導致家中臟亂不堪。若丈夫懂得如何“吵”的話,他不妨敘述問題的真相即可。如“太太,你一定很忙,家中連一個干凈的碗也沒有!”太太聽到這句話時,也許會覺得愧疚趕快洗碗。

        不會吵的丈夫若說:“你這又懶、又邋遢的女人,簡直臟得跟豬一樣……”家中的大戰就無法避免了。

        七、先認輸的人才是大勇者

        吵架既然是角度不同所引起的沖突,成熟的人會極力的設法去避免。而避免吵架的最好的方法就是承認對方的意見可能比自己的好。這種反應需要有足夠的自信心,與成熟度的人才能做出來,但是值得大家去學習。

        對自己的配偶讓步絕對不是損失,而是收獲。而配偶聽到對方先讓步時,千萬不可說:“早就說你錯了,到現在才承認!”相反地,應該給配偶更多的鼓勵與尊敬,那么下一次吵架時,配偶就更愿意先讓步了。

        2、婚戀交往遵循的原則

        心理學認為良好人際關系的原則包括相互性原則、交換性原則、自我價值保護原則和平等原則。同理可證,婚戀關系中也存在著這樣的基本規律,盡管聽上去不那么浪漫,但須知浪漫的花朵從來不能離開現實的泥土。可能完美主義者難以接受,怎么我和我所愛的人之間還存在所謂的交換?還有什么自我保護?我們都是以愛情為出發點的,并沒有想交換什么利益,而且不存在自我保護,關鍵時刻我是可以為所愛的人犧牲生命的,又談何自我價值保護呢?

        沒關系,讓我們花五分鐘來抽絲剝繭,還原人性的本來面目,一點也不必羞慚,那正是真實的自我和內心的渴望。

        婚戀關系的建立本身就是因為婚戀對象符合自己的審美取向和價值取向,他在你眼中變得如此獨一無二不可替代,并非每個人都會這樣想,他僅僅是你當下的選擇,你的選擇投射出你的內心,你選擇了你悅納的、需要的、感覺舒適的、快樂澎湃的、戀戀不舍的,你選擇的他正因為符合你的幸福感受和未來憧憬,所以才經過一些階段的發展變成后來的戀人。

        愛情是需要回聲的,這就是所謂的相互性原則。愛有時候是一個人的事,你愛誰不愛誰是你的自由,對方愛你不愛你也是對方的自由。但愛情是兩個人的事,彼此之間需要得到回應,一個眼神、一個笑容、一個擁抱、一聲低語,看似簡單的小細節卻對婚戀關系的質量和保質期有著深遠的影響。女為悅己者容,士為知己者死。

        女人希望自己精心打扮之后得到戀人的關注和欣賞,希望自己辛苦做的飯菜被戀人一掃而光,希望自己收拾干凈的房間讓戀人覺得溫暖放松,甚至希望自己的情緒變化能被戀人明察秋毫并深深關切。男人何嘗不是如此,希望自己努力打拼取得的成績得到戀人的夸獎,希望自己細心挑選的禮物能讓戀人心花怒放,希望自己所承受的壓力得到戀人的理解和支持,當然也希望偶爾卸下鐵漢的面具在戀人面前露出頑皮本性。愛情是需要回聲的,如果你知道自己所有的付出和努力都將如泥牛入海,還能繼續懷著喜悅的心情投入其中嗎?

        交換性原則亦如是。生理上和心理上都存在著男女之間的互補性,交換性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正是這個世界得以繼續的基本法則。我們都在以我所有換我所無,用貨幣交換到所需要的物質,也用工作換取可以提高購買力的貨幣,我們付出誠信以換取他人的信任和尊敬,我們付出勤奮以收獲期待的果實。

        在婚戀關系中,女人付出溫柔換取他的偉岸,付出真心換取他的忠誠;男人付出忍耐換取她的成長,付出理解換取她的釋然,通常我們付出的一切都有回報。同理可證的是,如果我們付出暴力會換來對方的憤怒,付出逼仄會換來對方的緊張,付出懷疑會換來對方的反感,付出拖沓會換來對方的失落。所以為了給幸福加分,我們都要學會用優質的玉米換來優質的大豆,不要用腐爛的蘋果換回腐爛的葡萄。

        自我價值保護原則是一個人終其一生的本能之一,沒有人愿意無限貶低自己,降低尊嚴,被人忽略,被人否定。這就是為什么戀人之間發生爭吵的時候,那些激烈的措詞會逐漸脫離最初爭執的話題,變成對自己立場的保護,對對方立場的攻擊。很多時候自己的立場恰恰來自自我價值觀,自我認知方式,自我的內心投射,其未必一定就是準確的客觀的。

        比如晚餐時,先生邊吃飯別說今晚的菜有些咸,破壞了菜本來的味道和營養,太太聽進去的卻是先生對自己的付出不領情,本來冒著油煙下廚房后覺得自己已經夠棒的了,還指望聽到先生的肯定和表揚呢,結果先生卻理直氣壯地如飯店食客挑剔起飯菜的品質來,太太深感委屈,委屈的是先生的話傷害了太太對自我價值的肯定。

        所以處在婚戀關系中的人比一般人更親密,也更容易傷害伴侶,只因你是對方最在乎的人。在經營關系時,要注意尊重對方的人格尊嚴,注意感謝對方的付出,注意不要傷害對方的感情。這看起來似乎有些嚴苛,其實卻是做人的起碼功課,過去常說夫妻之間要“相敬如賓”,就是這個道理。

        平等原則毋庸置疑就是愛與不愛永遠是自由的,兩人之間也需要平等的人格對話,不因為學歷、經濟收入、職位、家庭背景的差別而拉開不平等的距離。建立在平等人格之上的關系才有可能是健康的、相互理解和相互尊重的。失去平等的下一步,就是失去尊嚴,沒有尊嚴的愛情,是卑微且痛苦的。

        常聽到新女性邊要平等邊理直氣壯地張口要男朋友送貴重的禮物表忠心,其實送了貴重禮物的也未必就多忠心,而這樣大張旗鼓地要求送禮,也有些自貶身份,你認為他是跪下來求愛的王子,他卻可能認為你不過是一條伸出舌頭搖尾巴的寵物。

        一、夫妻間吵架難避免

        夫妻兩人,不僅性別不同,性格、觀念、習慣等亦互有差異。戀愛時,彼此還有機會掩飾;結了婚,朝夕相處,互動頻繁,大大小小的沖突是無法避免的。面對這些沖突時,若是大驚小怪,以為有了爭執就表示兩個人不適合在一起,這是一種錯誤。

        反之,若以為美滿的婚姻就是兩個人永遠不爭吵,所以在沖突時,只好極度的容忍,百般的委曲求全,以維持一個表面的和平狀態,這也是不正常的現象。

        事實上,夫妻應該以積極的角度來看吵架。“會”吵架的夫妻(即知道吵架的原則的人),兩人之間的感情會愈來愈好,而且吵架的次數也會愈來愈少。

        二、吵架是“角度”問題而不是“是非”問題

        夫妻吵架的主要原因是以為事情一定只有一個答案。吵架者的基本心態是“這件事一定是我對,我的另一半一定錯了。”問題是當兩個人都這樣想時,吵架就層出不窮了。

        “不會吵架”的人,在爭執的過程中卻極力的要駁倒對方,只要證明自己的“無誤”,結果反而兩敗俱傷。

        三、夫妻吵架應該“講情”而不是“講理”

        一般吵架的特征是爭理,所以拚命的抓住對方的語病,找出對方邏輯的缺陷,集中火力而攻之,讓對方沒有招架的余地。問題是“爭理”的過程中往往會“傷情”,贏了理往往使對方更對你沒有感情而已。夫妻之間的爭執用“交情”來處理,遠比用分析、辯論的吵架要有建設性。

        四、千萬不要在第三者面前吵架

        吵架者為了證實自己是對的,經常喜歡投訴局外的第三者,希望別人會支持他。而為了爭取較多的同情,就必須不斷的提到配偶的不是。這種在第三者前控訴配偶的習慣對夫妻之間的感情破壞性極大,夫妻之間必須竭力避免,否則受害的還是自己。

        “會”吵架的人只希望夫妻兩人能面對面的處理彼此之間的沖突,不愿在父母、朋友、同事面前吵,如此兩個人感情復原的可能性就可以提高。

        五、千萬不要贏

        夫妻吵架不管誰贏誰輸,事實上沒有贏者,雙方都是輸家。萬不得已吵架時,會吵架的人頂多只是“點”到為止,從來不想贏架。

        幾年前,美國有人研究受虐待的太太(AbusedWives),結果發現,挨打的太太們的共同特征是她們每次在吵架時都是吵贏先生的。而先生們既然無法在言詞上得到優越感或成就感,只好用拳頭來爭取了。可見吵贏了架不僅沒有實質上的好處,而且可能會招來毒打。

        會吵架的人,事事給對方留余地,讓對方有臺階可下,不會吵架的人卻時時想把對方趕盡殺絕。

        六、敘述事情的真相,不要加油添醋的形容自己的感覺

        吵架一定是事出有因。“會”吵架的人在吵架的過程中會集中在事情的敘述上,讓對方知道自己的狀況與需要;“不會”吵架的人卻喜歡夸大的表達自己在生氣,因此常用最偏激的形容詞來激怒對方。

        例如某個家庭主婦因為養育四個幼小的子女而無暇整理家務,導致家中臟亂不堪。若丈夫懂得如何“吵”的話,他不妨敘述問題的真相即可。如“太太,你一定很忙,家中連一個干凈的碗也沒有!”太太聽到這句話時,也許會覺得愧疚趕快洗碗。

        不會吵的丈夫若說:“你這又懶、又邋遢的女人,簡直臟得跟豬一樣……”家中的大戰就無法避免了。

        七、先認輸的人才是大勇者

        吵架既然是角度不同所引起的沖突,成熟的人會極力的設法去避免。而避免吵架的最好的方法就是承認對方的意見可能比自己的好。這種反應需要有足夠的自信心,與成熟度的人才能做出來,但是值得大家去學習。

        對自己的配偶讓步絕對不是損失,而是收獲。而配偶聽到對方先讓步時,千萬不可說:“早就說你錯了,到現在才承認!”相反地,應該給配偶更多的鼓勵與尊敬,那么下一次吵架時,配偶就更愿意先讓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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