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家庭的寶,因此只要孩子想要的,家長都會滿足孩子,現在市面上很多小孩子玩的玩具,玩具車也就是童車也是孩子們十分喜歡玩的玩具,不僅能鍛煉寶寶的肢體能力還有助于孩子大腦發育,但是近日卻發生了一起童車絆倒大媽的事件,究竟算不算交通事故呢?這可難壞了交警。
“揚子晚報”微信公號6月18日消息,日前,南京江寧開發區交警中隊接到報警,稱21世紀國際公寓發生一起自行車撞傷老人的交通事故。
民警趕到現場了解了“事故”原委之后,真相卻叫人“大跌眼鏡”。
原來,“事故”的雙方是一名3歲的兒童和一名花甲老大媽,而“肇事”的車輛竟是一輛兒童玩具車。
因雙方認為是對方的責任,老人堅持要按“交通事故”來報警處理,不過,民警在鑒定了事故現場及“肇事車輛”后,認為童車不屬于非機動車范疇,無法認定為交通事故,于是將該起糾紛移交轄區派出所協調處理。
當晚8點多,市民楊先生帶著自己3歲的兒子,到小區四樓的一處平臺上玩耍,小區年過六旬的王大媽也正在平臺上跳廣場舞。
誰知,王大媽在跳舞時沒注意到楊先生的兒子正在自己身后騎兒童玩具車玩耍,在跳舞后退時一不小心絆到了兒童車上,王大媽和孩子一下子都倒在了地上,雙方都有皮外傷。
于是,王大媽認為:孩子騎著“自行車”將自己撞傷,認定這是一起“交通事故”,并撥打了報警電話,要求民警按照交通事故處理,認定孩子和家長負全部責任。
而聞訊趕來的孩子的母親則認為:王大媽是自己不小心撞到了孩子及童車,且孩子的手臂和腿部都有擦傷,王大媽應該負全部責任。為此,雙方各持一詞,現場吵了起來。
民警趕到現場詳細了解情況后,又對“肇事車輛”進行了鑒定,通過查看車輛以及車輛合格證和車輛使用說明,確定這輛帶著兩個輔助輪的“自行車”為兒童玩具車,不屬于自行車。
民警告知雙方,按照《道路交通法》規定兒童車不屬于非機動車范疇,所以該案不能按照交通事故處理。鑒于雙方傷勢不嚴重,為化解雙方的矛盾,民警又聯系了當地轄區派出所,由派出所對雙方進行勸解,協調解決。
頭盔最重要:為你的孩子選擇一個合適的頭盔,大小尺寸要適當。當他戴上后,頭盔不會隨著頭部的轉動而轉到前面或側面。挑選時,讓他試戴,合適的頭盔應該是在孩子的下巴和系帶之間只能伸進一個指頭。
年齡問題:孩子適合學習兩輪車的年齡是4到6歲,為了安全,可以從有輔助車輪的兩輪車學起。
選擇道路:10歲以內的孩子還不能自如地控制車,不適宜到山坡或交通繁忙的道路上騎車。一定要監督他只能在公園里或空場上玩,還得是白天。
檢查車輛:每個月應該例行檢查一下車把和車軸,聽一下車閘拉緊時車輪發出的聲音是否正常。
能夠自己在路上騎車玩是每個孩子的心愿,但騎車的前提是保證安全。
騎車時注意
1、幼兒時期由于脊柱的兩塊椎骨之間的軟骨特別發達,生理彎曲尚未固定,幼兒骨質比較柔軟有彈性,很容易變形。因此,騎童車時,座位高度要調適當,教孩子端正的坐姿,避免造成脊柱畸形。
2、騎車,常需要腕部骨骼及肌肉的配合,但幼兒腕骨多由軟組織組成,柔軟易折,因此活動時盡量避免腕部損傷。
3、幼兒骨盆發育不成熟,應此要特別注意上下車的動作。而且在挑選騎車的場地時,注意地面不能太硬,以免使組成髖骨的各骨轉位。對女孩尤其要多加保護,以免影響其發育。
騎童車,是幼兒鍛煉身體的好方法,適當、科學的鍛煉,可促進幼兒骨骼和肌肉的發育。但由于幼兒的生長發育尚未完全完善,父母需特別注意別讓孩子在騎車中受傷。最后,在每次孩子騎車活動前,父母應先檢查童車有無損壞,有效避免意外的發生。
選購兒童自行車要挑超寬輪胎的,因為大氣加寬車胎,防滑性能優越,可避免寶寶摔跤跌傷。
兒童自行車一定要有防護鏈罩,可避免孩子不必要的磕碰,保證騎車安全
兒童自行車組件焊接處要是魚鱗焊,因為魚鱗焊接工藝,是普通焊接強度的數倍,可保證產品質量和孩子騎行安全
要有后輪抱剎系統,安全可靠。
車把要有保護套,悉心保護寶寶
要能夠快拆,不過一般都有鋁合金快拆組件,方便調節鞍座高度。
要呼吁各位媽媽別買學步車。有些孩子到2歲后走路還一跳一跳的,不建議過早為寶寶買學步車。
當寶寶7個月的時候,建議買一款帶腳托和推手柄的小三輪車。等寶寶腳夠長了就可以自己踩在車的踏腳上,而且可以自己控制方向。
小孩子騎兒童車是有很多好處的,鍛煉小孩子腿腳四肢靈活性,還有手眼角的協調性,以及平衡感和方向感,對于大腦發育也有一定的好處,但是選購童車和讓孩子騎童車時也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一定要選購適合孩子的童車以及在空曠的區域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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