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的自尊心很強,如果不注意教育的方法,就會讓孩子走上末路。在2016年的8月27號這一天,14歲的楊壯壯因為被鄰居批評了一下,而想不開就跳井自殺了,少年用如此決絕的方式向親人做了最后的告別,給父母留下了巨大的傷痛,至今難以愈合,而批評者也被推上了風口浪尖。
2016年8月27日與28日之間的某個瞬間,14歲的楊壯壯(化名)死了。
那天,家住河南商丘民權縣郭莊村委楊村的他在離家大約100米開外的一口水井邊,將牛仔上衣脫下,把身上的幾張一元紙幣和硬幣攤開放在衣服上,摘下了慣用的黑色耳機放在一旁,在做這些事之前,他或許還踢倒了附近幾株即將成熟的玉米桿子。
沒有留下只言片語,楊壯壯就這么離開了這個世界。當早已冰冷的尸體從直徑只有40厘米的井里被打撈上來時,人們發現,這個叫壯壯的孩子其實并不壯。
楊壯壯的死,打破了楊莊寧靜的夏日,也改變了同村鄰居青年楊俊奇的命運軌跡。
楊壯壯生前因翻院墻被發現,楊俊奇曾對楊壯壯作了一番批評。
據此,楊壯壯父母以兒子溺亡與楊俊奇批評存在關聯為由,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令楊俊奇給予民事賠償。隨之而來的,是這起民事訴訟一審和二審迥然不同的判決結果,更讓這起往事悲劇多了一分耐人尋味。
時至今年4月17日,楊壯壯已去世269天,而楊俊奇則一直奔走在申訴的路上。他說:“批評他人幾句,就得為他人的死賠錢?我不服!”
楊壯壯的死將同村青年楊俊奇推上了風口浪尖。
2016年8月27日早上8點左右,楊俊奇正在自家的養雞場里忙活。他的妻子邵靜急匆匆地跑來,讓他趕緊去他堂哥家看看。
“我媳婦兒看見一個人翻進了我堂哥家的院子。”以為遇上了小偷,楊俊奇丟下手上的活,叫上了恰好在一旁的同村村民楊勝利,準備去看看究竟。
楊勝利欣然應允,就在不久前,他家里遭了盜,賣玉米和做工掙的幾萬塊錢存款沒了,小偷一直沒找到。對這事楊勝利一直耿耿于懷,聽說有人翻院墻,“我肯定要去看看。”
養雞場離院子很近,不到50米的距離,楊勝利和楊俊奇分了兩頭“包抄”。走到小路的拐角處,一個人影從院子里翻了出來。
“我當時就叫住了他。”楊俊奇回憶說,他發現這個從院里跳出來的是個“小孩”,雖然個子有點高,但戴著眼鏡一臉稚氣。
“我覺得他有點臉熟,但沒認出是誰家的孩子。”楊俊奇說,隔著一米遠,他開始質問這個孩子叫什么,是哪里人,跳進別人家院子想干嘛。
“他說他叫楊壯壯,是我們村楊彥華的兒子,想去院子里找點小玩意兒玩。”楊俊奇說,他當場批評了楊壯壯幾句,指出他在明知道別人不在家的時候跳院子不合適。
“我就說你這樣不對,以后不能這樣。說的最重的話可能就是你信不信我告訴你媽,讓她揍你,你以后再這樣要是被別人抓住了,小心別人揍你揭不開(沒面子)。”
此時,又有幾位村民路過圍了過來,大家打了個圓場,就讓楊壯壯離開了。走的時候,楊壯壯取下眼鏡,揉了揉眼睛,說話聲音有些哭腔。
“他說他以后都不跳別人家院墻了。”楊俊奇回憶,這是他聽楊壯壯說的最后一句話,之后,他和其他人一同離開,而楊壯壯則朝著家的方向獨自走去。
沒人預料到,楊壯壯的生命開始進入倒計時。
楊壯壯的母親鹿正英急了。
27日中午,當得知自己的孩子跳進別人家院墻時,她似乎還有些生氣,因為出門前特意交代楊壯壯留在家里乖乖寫字做作業,但沒想到孩子轉頭就溜出了家門,而且中午也沒回家吃飯。
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份生氣很快變成了焦慮,到了當晚,楊壯壯始終不見蹤影。鹿正英開始央托親戚朋友找人。
她找到了楊俊奇,在她看來,楊壯壯的失蹤和他有關系。“白天教訓人的時候挺厲害,孩子不見了怎么也不幫忙找。”
楊俊奇沒多申辯,“我想到是同村的,畢竟孩子不見了,大家都挺著急,我也沒多說就跟著去找了。”
盡管大約10個人掘地三尺般找到了凌晨,可哪里都看不到楊壯壯的蹤跡。鹿正英無奈報了警,報警前,楊俊奇找到她商量,不提孩子白天翻院墻被發現的事。
“我是出于好心,想著孩子小,這事說出去對他不好,當時也沒想太多。”楊俊奇事后有些后悔,這樣的舉動在將來給他帶來了麻煩。
凌晨兩點多,在失望中,尋找楊壯壯的隊伍散了。
5個小時后,在玉米地里干活的村民李忠蘭等一行三人在村西頭的水井旁發現了一件牛仔外套、一副耳機和幾張紙幣。
鹿正英聞訊趕來,她一眼就認出了衣服的主人正是她的兒子楊壯壯。預感到情況不對,她當場崩潰痛哭。
村民打了119,在井里打撈了一個多小時,消防員只撈上來一條小狗的尸體。
包括楊俊奇在內的村民都松了一口氣,以為事情并沒有朝著最壞的方向發展。把小狗就地掩埋落后,圍觀的人群漸漸散去。
但這樣的慶幸并沒有持續幾個小時,帶著懷疑和疑惑,楊壯壯的家人找來了耙子和繩索嘗試著自己打撈。
事情最終還是走向了最壞的結局,8月28日上午,楊壯壯的尸體在井里被找到了。
他殺和自殺
楊壯壯的父親楊彥華很快從打工地趕回了家。
面對兒子的尸體,他和鹿正英都難以接受。在楊彥華看來,學習好又聰明的兒子不可能死得這么蹊蹺。夫妻當即報警,希望警方介入調查。報案材料中,他們認為楊壯壯的死亡可能是一起刑事案件,楊俊奇是第一懷疑對象。
當地警方迅速啟動調查,經過幾天的走訪和核實,警方認定楊俊奇沒有作案條件,楊壯壯失聯的大部分時間,他幾乎都不在村內。
而法醫的現場勘驗也顯示,除打撈時產生的傷痕外,楊壯壯并無抵抗傷和其他外傷。綜合各項因素,當年9月3日,民權縣公安局排除他殺可能,并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
“孩子很可能是自殺的。”楊俊奇說,洗脫殺人嫌疑的他,一度以為這事會就這么算了,但之后事情的走向讓他有點始料未及。
短暫平靜后,鹿正英開始頻頻上門找他討說法。楊俊奇說,除在他家門口燒紙錢外,鹿正英甚至提刀上了門,“她覺得是因為我‘威脅、辱罵’了小孩,才導致小孩跳井自殺了,認為孩子的死我有責任。”
盡管曾經目睹了批評過程的楊勝利、楊保全、呂薇薇都作證表示,在發現楊壯壯跳院墻并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的過程中,楊俊奇沒有辱罵他,更沒有肢體接觸,但楊壯壯的父母還是堅持認為,楊俊奇應該對孩子的死亡負責。
談不攏的調解VS迥異的判決
眼看著事情有些不可收拾。郭莊村委支部書記劉冠軍開始嘗試著為兩家做調解工作。
“沒談好,調解了幾次。”劉冠軍說,一開始,楊壯壯家人提出要楊俊奇賠償部分喪葬費,“也就三五千塊錢,但是俊奇不同意,他認為自己沒責任,為什么要賠錢。”
楊俊奇有他自己的擔憂,“現在他要三五千,我給了這錢就等于認了賬,就怕以后他家又因為這事要我個三五萬。”
楊俊奇說,他不能認這個慫,最終,調解談崩了,兩家再也沒了正常往來。
楊俊奇沒想到,他很快收到了民權縣人民法院的傳票,因為楊壯壯的死,楊彥華一家將他告上了法庭,索賠各項費用共計10萬元,在起訴狀中,楊俊奇提議在報警時不要提及楊壯壯翻院墻被發現的情節也成了他應當為孩子死亡負責的佐證。
2017年3月20日,民權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沒有證據證明楊俊奇對于楊壯壯的死亡存在過錯,駁回了楊彥華一家的訴訟請求。
得知這個結果,楊俊奇長舒了一口氣,“我媳婦兒知道以后,當時就抱著我哭了,”
然而,楊彥華一家不服一審判決,向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這一次,判決結果和一審結論迥異。
2017年7月22日,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楊俊奇承擔楊壯壯死亡后果40%的賠償責任,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0萬元。
對于和一審截然不同的判決結果,楊俊奇表示難以理解。“我既沒有打、也沒有罵,怎么就說他的死亡和我有關系!?”
除10萬元的賠償金額外,更讓楊俊奇難以接受的是判決書上的一段說辭。
判決書認為:楊俊奇對楊壯壯的批評教育有對他造成了心智壓力和影響的可能,本案經公安機關調查楊壯壯雖屬自溺身亡,但無證據證明當日有其他導致其可能自溺輕生誘因的存在,如果不是外來不當行為誘因的存在,實難想象一名未成年人獨自走向玉米叢中的深井自溺尋死。
“意思就是因為沒有找到其他的原因,所以我批評他就是他自殺的原因,而且我還要為此承擔10萬元的賠償責任?”楊俊奇說,當得知判決結果后,他便下定決心,不予支付這10萬元的賠償,“我沒有虧良心,我做了對的事,為什么要賠錢!?”
2017年9月,楊彥華一家申請了強制執行,今年春節,楊俊奇發現,他被納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轉眼間變成了“老賴”,現在已經買不了機票和高鐵票了。
“我的工資也直接會被劃走,沒辦法,我現在工作也沒了。”楊俊奇很無奈,對于這樣的結果,他最終選擇了申訴“喊冤”。
兩家人的搬離VS不是結局的結局
楊壯壯死后不久,楊俊奇和楊彥華兩家很快都離開了楊村的故居。
269天過去,楊壯壯溺亡的水井早已被蓋上土封了起來,曾經跳院墻被發現的那一條小道也長滿了雜草。
說起楊壯壯,村民的反應大多都是一聲嘆息,評價也都出奇地統一,“不愛說話,不熟。”雖然村子早已從溺亡事件中里恢復了寧靜,曾經的話題也再鮮有人提及,但兩家人的命運卻完全改變。
楊彥華說,因為孩子的死,妻子鹿正英患上了精神病,現在每天晚上哭鬧,而原本成績優秀的兩個女兒也因遭受打擊成績一落千丈,盡管打贏了官司,卻沒拿到錢,他有些不平。至今,他仍認為,兒子楊壯壯就是楊俊奇逼死的,“小孩翻院墻,他應該第一時間通知家長,為什么要批評那么長時間。”
而楊俊奇也想不通,他自認盡了一個普通人應該盡的本分,卻為此承擔了不應承擔的責任,現在,他還在為繼續打官司奔波,“必須打到底,我要爭這一口氣。”
楊壯壯死了,但圍繞他的風波卻遠沒有停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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