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Fi是現實生活中大部分人都無法離開的一種無線網信號,特別是對于年輕人,上班族,大學生來說,只要是只用手機、電腦都需要用到網絡,用到WiFi,如果自家沒網時,很多人都流行蹭網,近日就有一位大學生到因為在網吧蹭網被發現后被趕出,然后他生氣放火泄憤,最后被以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2017年9月9日凌晨,正在巡邏的民警突然發現上海市靜安區南蘇州路、大田路路口附近有一輛自行車和一部燃氣助動車正在燃燒,向東不遠處還有一輛共享單車和一堆垃圾在燃燒。由于火情發現及時,消防隊迅速將火撲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但讓人意外的是,這兩場火情的始作俑者竟是一名在校大學生,在蹭網被驅趕后,為發泄怒氣,他放了兩把火。經上海市靜安區檢察院提起公訴,6月26日,法院以放火罪判處大學生賈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95后的賈某是一名就讀于某理工大學的大三學生。2017年暑期,他經朋友介紹來到上海,想勤工儉學給自己增加一些生活經驗,也賺點生活費。到上海后,朋友給他介紹了一份保安的工作,但干了不到半個月,他就辭職了,連續的夜班讓他覺得太辛苦,身體吃不消。
辭職后,賈某一直沒找到合適的工作,只好白天打點零工、吃吃泡面,晚上在24小時便利店或網吧過夜,過上了名副其實的“滬漂”生活。雖然居無定所、經濟窘迫,賈某卻自得其樂,覺得自己一個人在上海逍遙自在,沒有壓力,過得很開心。
9月初,臨近開學,賈某打算回家準備返校的各項事宜。9月8日晚,他將自己的行李用快遞寄出后,騎著一輛共享單車到附近的網吧上網。因為沒帶身份證,所以無法開機上網。但賈某也不著急離開,而是到處蹭電腦用,只要看見有人睡著,他就上前蹭著玩一會兒。到第二天凌晨1時許,巡查的網管發現在蹭網玩游戲的賈某,就將他趕了出去。
玩得正開心卻被趕走,賈某十分氣憤,心中憋著一股怒氣想要發泄。離開網吧后,他騎著共享單車到了南蘇州路,看到路邊有一輛自行車就準備燒掉泄憤。但當他掏出打火機時,發現對面保安室的一個保安一直在看著自己,心虛的賈某立刻騎著車匆忙離開。不死心的他,又往前找到一個僻靜沒有路燈的角落,再次掏出打火機,點燃了路邊一輛自行車的坐墊,并撿起路邊的廢紙引火后,將自行車邊上的助動車坐墊也點燃了。看著兩輛車都燒了起來,賈某才不慌不忙地騎車離開。
但這時候的賈某還覺得不夠解氣,他再次拿出打火機,點燃了不遠處垃圾桶邊的垃圾,等到火勢蔓延至整個垃圾桶充分燃燒后,賈某又將路邊的一輛共享單車踢進垃圾桶的火堆中。隨后,發現前方不遠處有警車,賈某迅速逃離了現場。
雖然意識到自己的舉動可能違法,但賈某始終抱著僥幸心理。在放火時,他仔細觀察過四周,確定周邊沒有人和探頭才放火,隨后又神不知鬼不覺地離開了,所以事后他認為這事完了。但天網恢恢,2017年9月11日,警方將賈某抓獲歸案。經鑒定,賈某的放火行為致使一輛自行車、一輛助動車和一輛共享單車損毀。
承辦該案的檢察官指出,賈某為發泄心中不滿,連續實施放火行為,雖然經過消防員及時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等嚴重后果,但其放火地點周邊有居民居住,其行為已經對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根據刑法相關規定,已經構成放火罪,應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大家有沒有發現自家路由器時時會有人蹭網,會為此感到煩惱,下面我來教大家踢出蹭網的人,讓他不能享受你么么噠的網絡!
1、打開360安全衛士
2、點擊右下角那個路由器衛士
3、打開路由器衛士后,看到陌生的設備點擊管理
4、然后把添加到黑名單前面那鉤鉤打上,然后點擊確定
5、然后返回點擊右上角的黑名單
6、現在可以看看是否加入黑名單成功
7、加入成功踢出之后,這個設備永遠不能連接你網絡了,哈哈哈哈!
(一)放火罪的概念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二)放火罪的構成要件
1、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由于放火罪社會危害性很大,所以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放火罪的,也應當負刑事責任。
2、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放火行為會引起火災,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如果不是出于故意,不構成放火罪。
放火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但不論出于何種動機,都不影響放火罪的成立。
3、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也就是說,放火行為一經實施,就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數人的傷亡或者使不特定的公私財產遭受難以預料的重大損失。
4、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所謂放火,就是故意引起公私財物燃燒的行為。放火的行為方式,可以是作為,即用各種引火物,直接把公私財物點燃;也可以是不作為,即故意不履行自己防止火災發生的義務,放任火災的發生。
(三)放火罪的處罰
1、量刑
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損害極端嚴重的,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2、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認定
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包括兩種情況:
(1)放火行為沒有造成任何實際損害后果;
(2)放火行為造成了一定的實際損害后果,但并不嚴重。
在這兩種情況下,只能根據本條的法定刑處罰。只有當放火行為造成他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時,才能根據本法第115條的法定刑處罰。
3、重大損失的認定
重大損失的標準,一般為損失5萬元以上。
上文由找法網小編為大家介紹了放火罪的概念、構成要件、處罰等相關內容。根據放火罪的相關規定,該男子因在蹭網被驅趕后,為發泄怒氣,他放了兩把火,已經構成了放火罪的,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應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年輕人火氣不要這么大,就是蹭個網撒,本來就是不文明,不道德的行為,被人看到制止不僅不覺得羞恥,還竟然防火燒共享單車,燒垃圾桶,這種可能會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實在不是一名大學生可以趕出來的事情,就應該好好的教育教育。
金剛坐是瑜伽中常見的坐姿之一 ,它有一個非常特別的功效——促進腸胃蠕動,增強消化能力 。那么瑜伽金剛坐還有哪些好處?瑜伽金剛坐有什么作用?下面就和大眾健康網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