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基本上大部分的家庭都有車,很多人每天都是開車上班,一般開車的人都知道開車是不能喝酒的,而且現在查酒駕是比較嚴的,一旦查出酒駕不僅要罰款,而且還會扣分,如果出事的話后果很嚴重,近日有一男子酒駕全家都被拒,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當天,臨朐縣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在進行酒駕專項整治,三輪摩托車駕駛員趙某當場承認自己喝酒。
但當執勤民警對駕駛員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時,駕駛員卻開始拒絕檢查。
就在民警勸說一度想逃跑的趙某配合執法時,趙某的父親出現了,先是執意要開走三輪摩托車,后又一把搶走了執勤民警的執法記錄儀,
還開始推搡現場民警,民警想要拿回執法記錄儀時,這位大爺又開始賴民警打人。
有打交警的、有護著醉酒司機的、還有報警的……
這一幕鬧劇發生在濰坊市臨朐縣,事情的經過也被民警的執法記錄儀完完整整記錄了下來。
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酒后駕駛不僅違反交通法規,也是一種對自己和他人生命不負責任的行為。但對于“司機酒后多長時間才能再開車”這個問題,目前尚無一個統一的標準。
這是因為:1.存在個體差異。2.酒類產品的酒精含量存在差異。
低度酒酒精含量低一些,高度酒酒精含量高一些,啤酒酒精含量更低一些。
醉駕的危害是很大的,開車的人平時要記住,只要是開車絕對不能沾酒,如果是喝酒了,一定要休息一段時間才能開車,看似開車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但是行車安全也是要特別注意的,很多人存在僥幸的心里,覺得不會出事,但是真的出事的時候后悔都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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